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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及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办事流程
一、意向沟通
立项前与机构办主任沟通接洽,发送《项目承接评估表》至机构办邮箱。
联系人:刘颖/13907133406 刘雯/13407150072
联系方式:027-85509088
机构办邮箱:whsjytyy_gcp@163.com
详见网盘下载专区A01
二、项目立项流程
1.资料准备:按照申报的研究类别目录及要求进行文件递交,具体要求见下载专区。准备好后发送全套立项电子资料至机构办邮箱进行立项审核。
2.盖章要求:所有申办方提供的资料均需盖首页章和骑缝章,不应漏页。
3.装订要求:详见《武汉市传染病医院临床试验文档装订要求》。
联系人:何晶(药物注册临床试验) 葛沁(医疗器械注册临床试验、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
联系电话:027-85509088
机构办邮箱:whsjytyy_gcp@163.com
详见网盘下载专区A03
三、合同审核与签署
完成审计且经各方确认的临床试验协议,经申办方、主要研究者签字后进入院内签署流程,一般3-5个工作日协议签署完毕,机构办工作人员将通知各项目组领取临床试验协议。协议审核可与立项同步进行,但签署应在伦理通过之后。
联系人:何晶(药物注册临床试验) 葛沁(医疗器械注册临床试验、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
机构办邮箱:whsjytyy_gcp@163.com
联系电话:027-85509088
四、人类遗传资源申报
如项目涉及遗传办相关事宜,递交流程按照《人类遗传资源申报流程》提交资料,之后由机构办办理相关流程,申请时间在本中心伦理获批后。
联系人:何晶
机构办邮箱:whsjytyy_gcp@163.com
联系电话:027-85509088
详见网盘下载专区:A06
五、备案
1.按照临床研究的相关规定,经伦理委员会批准的药物、器械等研究项目在实施前,申办者应当在NMPA药品审评中心药物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http://www.chinadrugtrials.org.cn/系统中完成注册和登记,建议在中国临床试验注册中心http://www.chictr.org.cn/系统中完成注册和登记;
2.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规定,经伦理委员会批准的研究项目在实施前,研究项目负责人应当将该研究项目的主要内容、伦理审查决定在医学研究登记备案信息系统进行登记(网址:www.medicalresearch.org.cn);
联系人:何晶(药物注册临床试验) 葛沁(医疗器械注册临床试验、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
机构办邮箱:whsjytyy_gcp@163.com
联系电话:027-85509088
六、启动准备及预约
按照《项目启动预约及会前物资要求》准备启动前事项,启动前将签字版《项目启动预约申请表》递交至机构办(至少提前一天)。
联系人:何晶(药物注册临床试验) 葛沁(医疗器械注册临床试验、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
机构办邮箱:whsjytyy_gcp@163.com
联系电话:027-85509088
详见网盘下载专区:A04、A05
七、药品管理
1.试验用药品到达中心药房,供药者、机构药品管理员共同进行接收清点,并填写《试验用药品接收记录》。
2.临床试验结束或中止后,专业药品管理员、机构药品管理员及申办者/CRO共同清点核对待退回的临床试验用药品,并填写《试验用药品退回记录》。
联系人:吴旭东/18827447617 卢志威/18707189895(机构药品管理员)
八、医疗器械管理
1.器械接收:
临床试验项目启动前,申办者负责在规定的条件下将试验医疗器械和对照医疗器械(如适用)运输至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由专业科室负责接收。申办方/CRO和专业组器械管理员携带拟交接器械、器械生产检验报告、发货单/交接单(需注明数量、批次及有效期)等文件进行核验,填写试验用器械接收记录。
2. 器械退还:
试验结束后,专业器械管理员、申办方/CRO共同对拟退还的试验用器械进行清点。核对无误后,填写试验用器械退回记录。申办方/CRO回收试验用医疗器械。
联系人:卢志威/18707189895 吴旭东/18827447617(机构仪器设备管理员) 胡琳/18086087600(检验科仪器设备管理员)
九、质量控制
临床试验项目的质量控制按照实施阶段进行。我院质控体系为二级质控,一级质控为项目组质控、二级质控为机构质控。成功入组第一例受试者后,请及时通知机构办质控老师,对项目进行质控。质控员对存在的问题给予书面质控报告,研究者和申办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包括改进措施及改进计划),机构将对改进情况进行跟踪。归档前质控需完成一级质控形成质控报告后,及时且提前预约机构质控。
联系人:王淑真/18971283822 (I期临床试验、BE)
何晶(药物临床试验 II-IV期 )
葛沁(医疗器械注册临床试验、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
联系电话:027-85509088
十、安全性事件报告
1.药物临床试验
(1)除试验方案或者其他文件(如研究者手册)中规定不需立即报告的严重不良事件外,研究者应当立即(24小时内)向机构办公室、伦理委员会及申办方书面报告所有严重不良事件。
(2)经申办者评估为可疑且非预期的严重不良反应(SUSAR),致死或危及生命的SUSAR,申办者应在首次获知后尽快报告,但不得超过7天,并在随后的8天内报告、完善随访信息。
对于非致死或危及生命的SUSAR,申办者应在首次获知后尽快报告,但不得超过15天。
2.医疗器械临床试验
研究者应当在获知严重不良事件后24小时内,向申办者、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机构管理部门、伦理委员会报告。
联系人:葛沁
AE邮箱:whsjytyy_ae@163.com
联系电话:027-85509088
详见网盘下载专区:A08
十一、项目经费管理
1.申办方/CRO公司须按《临床试验协议》约定,支付临床试验款项。汇款时备注栏必须填写项目名称信息及第几笔费用。
2.由财务人员定期统一开票,机构办工作人员收到电子发票后邮件发送至申办方/CRO。
3.由申办方/CRO与主要研究者核对费用后,发送尾款结算清单至机构办邮箱申请盖章流程,计算尾款后按时支付。
联系人:何晶(药物注册临床试验) 葛沁(医疗器械注册临床试验、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
机构办邮箱:whsjytyy_gcp@163.com
联系电话:027-85509088
十二、资料管理
1.资料归档
结题质控结束后,按照归档目录要求整理好文件夹,并提前预约资料管理员归档保存,电话预约归档时间。
2.资料调取借阅
调取人填写《临床试验相关资料调取申请函》,盖调取人所属单位公章,经由专业组、机构办签字同意后交由资料管理员申请并预约。
联系人:王琴/15971474998
详见网盘下载专区:A13、A14
十三、稽查要求
申办方/CRO需提前2周向机构与临床科室申请稽查并告知稽查时间,并同时发送稽查函及稽查人员资质(电子版)进行审核。
联系人:刘雯
联系电话:027-85509088
详见网盘下载专区:A09
十四、分中心小结/总结报告盖章
完成上述流程且总结报告经项目组审核无异议后发送机构邮箱,将需要盖章的文件交至机构办盖章。
联系人:何晶(药物注册临床试验) 葛沁(医疗器械注册临床试验、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
机构办邮箱:whsjytyy_gcp@163.com
联系电话:027-85509088
详见网盘下载专区:A11
机构网盘图片:
机构网盘下载链接:https://pan.baidu.com/s/16zmoEuvaaDAG1zzdKClex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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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年0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