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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的意见》,探索大健康产业与中医药文化融合的合规路径,发挥我院在中医药领域的文化研究优势,拟就我院两项草本香囊配方开展健康文化产品合作。按照医院相关管理规定,现将有关事宜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健康文化产品(草本香囊)合作项目
项目内容:授权方持有的“防疫驱瘟香囊”与“安神益智香囊”两项草本配方。本配方由医院组织团队完成,权利归医院所有,不涉及个人完成人,未申请专利,不保证其新颖性、创造性或商业价值。本项目为非医疗、非诊疗、非药品的健康文化类产品合作。授权方不参与产品生产、销售、推广等经营活动,亦不对产品质量、功效、安全性作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
授权方:武汉市金银潭医院
实施方:武汉源宇健康科技有限公司
授权内容:实施方可在许可期限内使用上述配方,用于健康文化产品(香囊)的生产、销售及市场推广;实施方可在产品包装、说明资料中客观陈述“该配方由武汉市金银潭医院研制提供”。
限制内容:实施方不得在任何情况下,以任何形式单独、突出或暗示性地使用“武汉市金银潭医院”字号、院徽等信息进行产品宣传或商业背书。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明示或暗示产品具有疾病预防、治疗、诊断等医疗功效。
定价方式:协议定价
拟合作费用:实施方按合作产品实际年销售额的6%向我院支付
其他事项提示:
本配方非专利、非技术秘密,授权方无法阻止任何第三方独立开发、使用相同或实质相似的组方。实施方对此已有充分认知,自愿承担全部商业竞争风险。
合作产品的生产、销售、宣传等全部经营活动由实施方独立负责。因产品引发的任何投诉、索赔、行政处罚等,均由实施方独立承担全部法律责任,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或补充责任。
公示期:2026年4月30日至2026年5月14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武汉市金银潭医院科教处反映,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
联系人:曾莞尔
联系电话:027-85507130
邮箱:whsjytyykjk@163.com
公示期满如无异议,我院将按程序签署合作协议。
特此公告。
武汉市金银潭医院
2026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