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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Notice

关于开展中药配方颗粒遴选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07 来源:原创文章 作者:本站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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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工作需要,我院拟开展中药配方颗粒遴选工作,欢迎有意向参与的企业积极报名。

请将加盖公章的报名电子文档递交至邮箱:451954608@qq.com,资质审核合格后,分发遴选规则及报价表格。

报名截止日期及时间:2026年5月13日下午五点整。

联系方式: 陈迪路   85516030 

 

附:  参选人条件

1、参选人应是合法的药品生产企业,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够独立承担责任(特别是药品质量责任)。

2、参选人应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条例,对特许生产和经营的中药材、中药饮片符合相关管理要求。

3、参选人应为取得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批复的(试点)生产企业,提供《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生产批件等复印件、药品价格备案文件、体现质控能力的资料、政府部门颁发的荣誉等证明材料,执行外省质量标准的药品提供湖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有关备案批件,所有纸质材料需加盖单位红色印章。

4、参选人生产管理规范,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承诺近年无经营假劣药品而受到处罚或其他不良记录(特别是被行政部门查处)。

5、参选人具备履行合同必备的供应保障能力,能提供中药配方颗粒药品直供服务,按医院采购计划提供合格药品,配送时间为急需药品2小时、一般药品24小时以内,最长不超过36小时,节假日正常配送。

6、参选人能严格执行现行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与中药配方颗粒管理有关规定,有完善的药品质量保证体系,满足药品管理需要。

 

                                                       药剂科

2026年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