伦理委员会章程
伦理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保护生物医学研究受试者的权益和安全,规范伦理委员会的组织和运行,根据科技部、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十部委《科技伦理审查办法(试行)》(2023年)、国家卫生健康委、教育部、科技部、国家中医药局《涉及人的生命科学和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2023年)、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20年)、《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2022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2016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2018年),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